違紀問題通報
今年1月,福建省漳州市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典型問題,其中一起為華安縣興安水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蘇建華公款吃喝問題。
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,蘇建華多次用公款宴請私人朋友,并制作虛假公務接待審批單和接待菜單,在單位報銷吃喝費用1255元。2017年7月,華安縣紀委給予蘇建華黨內警告處分,并責令其退賠違紀款項。
●事件回顧
2015年4月,蘇建華由福建省華安縣某鎮(zhèn)水利站調任華安縣興安水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不久,他的昔日同事黃某等人到單位找其敘舊,一陣寒暄之后,蘇建華挽留黃某等人在食堂用餐。
“公司有食堂,大家吃完飯再回去吧?!?/P>
“不用了,再說現在都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我們這次來并不是出于公務,在公司吃飯影響不好。”黃某等人婉言謝絕。
“這樣吧,我個人掏腰包,咱們到外面的餐館吃飯?!碧K建華熱情相邀,黃某等人便打消了顧慮,同意了。
隨后,一行人來到縣城某餐館就餐。
飯后,蘇建華用現金結了賬,與此同時,一個處理這筆餐費的“妙計”也在他的腦海里萌生。
2015年5月底的一天,蘇建華先到之前用餐的餐館開具了發(fā)票,然后按照要求填寫了接待審批單,附上接待菜單和發(fā)票,再去找公司董事長湯某簽字。
“湯董,前幾天某鎮(zhèn)5名干部到公司參觀指導,參觀結束后我請他們吃了工作餐,這是接待審批單、菜單和發(fā)票,請您審核。”蘇建華小心謹慎地遞過審批單,心里盤算著如何應答。
“你是分管后勤的,要按照文件規(guī)定接待,不能超標準。”湯某查看了接待標準及人數后,沒有細問,便在審批單和發(fā)票上簽了名。
“私人接待的花費就這么報銷了,當了副總經理果然好辦事?!碧K建華嘗到了甜頭。
此后,在2015年5月和2016年1月,蘇建華如法炮制,又將其3次宴請私人朋友的花費,在公司以公務接待縣紀委、縣委組織部相關人員的名義制作虛假公務接待審批單及菜單報銷,4次共計報銷1255元。
●查處經過
2017年4月,華安縣紀委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情況專項檢查,在檢查興安水電有限公司“三公”經費時,幾張接待審批單引起了檢查組的注意。
“這幾張審批單顯示,接待單位為縣紀委等部門,按照常理,這些部門跟企業(yè)的公務往來比較少,有點蹊蹺?!?/P>
“請你回憶一下,這幾張接待審批單中,接待的人員都有哪些?!睓z查組當即找來當事人蘇建華,詢問詳情。
“時間有點久了,記不太清楚了,大概有黃某、李某等人?!碧K建華借口時間久遠,記憶模糊,只列出一部分人員名單。
問題初現端倪,檢查組整理了相關材料,會同縣紀委黨風政風監(jiān)督室將問題線索匯報縣紀委領導。
“馬上核查問題線索?!笨h紀委主要領導態(tài)度堅決。
“一組到開具發(fā)票的幾家餐館核實信息,另一組跟相關的接待人員談話,核實接待具體情況?!焙瞬榻M兵分兩路,迅速出動。
“請問這張發(fā)票是你們餐館開具的嗎?是吃飯當天開具的嗎?”核查組來到某餐館詢問。
“這張發(fā)票是我們餐館開的,客人吃飯當天是用現金結賬的,并沒有開發(fā)票,后來才補開的?!辈宛^老板李某看了看發(fā)票,回憶道。
“如果是公務接待,應該是就餐后即要求開具發(fā)票的?!边@個疑點被核查人員記錄下來。
與此同時,另一組核查人員也帶回了有價值的信息,接待人員名單中一部分是蘇建華的朋友,曾和他一起吃過飯,只是出于私人交情,并非公務接待,而另一部分人與蘇建華并不相識,也并未接受過其單位的公務接待。
真相浮出水面。
經查,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間,蘇建華共4次宴請私人朋友,事后制作虛假公務接待審批單和接待菜單,在單位報銷1255元。
(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 林嫦莉)